吸毒者易產生對毒品的依賴。依賴行為最主要特徵是渴求用藥,它貫穿於整個成癮過程,具有特徵性的戒斷綜合征、複發性、耐受性和敏感性。
第一是生理因素。人腦中本來就有一種類嗎啡肽物質、維持著人體的正常生理活動。吸毒者吸了海洛因、外來的類嗎啡肽物質進入人體後,減少並抑制了自身嗎啡肽 的分泌,最後達到靠外界的類嗎啡肽物質來維持人體的生理活動,自身的類嗎啡肽物質完全停止分泌。那麼,一旦外界也停止了供應嗎啡肽物質,則人的生理活動就 出現了紊亂,出現醫學上說的「反跳」或「戒斷癥狀」,此時,只有再供給嗎啡物質,才可能解除這些戒斷癥狀,這就是所謂的「上癮」。
第二是社會因素。包括社會環境能否獲得毒品,社會動蕩不安對人的影響,社會文化背景決定哪些人易成為毒品的俘虜,社會法律對毒品的態度等等。
第三是個人的心理因素。研究結果傾向於認為在不同性格的人當中易衝動,對社會常規模式具有反抗性,以及對挫折忍受差者這三類人,有著相對較高的危險度,即具有較高的濫用藥物成癮的易感性。 海洛因毒品具有舒適和欣快感的藥理學特徵。吸食海洛因毒品初始有一種強烈的欣快感,實踐表明,多數成癮者第一次吸毒後就有渾身睏乏、非常難受的感覺,而渴望第二次吸毒,從而導致成癮。因人已適應了藥物,從而產生了生理和心理的依賴。因此說吸三次洛因就會上癮是有大量例證的,那些認為偶爾吸一下海洛因無所 謂的看法是非常錯誤的,也是非常危險的。
毒品成癮後,一旦停用就會出現戒斷癥狀,如流淚、噁心、心境惡劣、全身疼痛等,多數病人伴有人格異常,如自私、冷漠、說謊、無責任感等。
成癮的概念來自於藥物依賴(或者說藥物成癮)。世界衛生組織(WHO)專家委員會對藥物成癮的定義是:藥物依賴性是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所造成的一種精神狀態,有時也包括身體狀態。它表現出一種強迫性連續定期用該葯的行為和其他反應,為的是要去感受它的精神效應,或是為了避免由於斷葯所引起的不舒適。現在成癮的內涵已經涵蓋了物質(藥物)成癮和行為成癮。
毒品成癮後,一旦停用就會出現戒斷癥狀,如流淚、噁心、心境惡劣、全身疼痛等,多數病人伴有人格異常,如自私、冷漠、說謊、無責任感等。
對吸毒者除吸毒情況外,心理社會因素、精神障礙史、家族史均很重要。精神檢查、體檢和實驗室檢查亦同樣重要。有人把吸毒者分為3組,第一組吸毒前患精神障礙,第二組吸毒前有犯罪行為,第三組為單純吸毒者。其預後第一組最差,第二組次之,第三組最好。所以,對合并精神障礙的吸毒者,相應的治療手段應跟上。特別是先患有精神障礙的吸毒者,應系統、長期治療。對精神障礙,特別是抑鬱症和人格障礙,積極主動的治療,可改善病情並減少病人吸毒的可能性。另外,對不良性格特徵者應加強心理治療。社會、家庭和心理工作者應共同努力,相互協作,幫助病人糾正不良性格,指導病人逐步適應社會、家庭和工作。
復吸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病理過程,又有其自身特異性的作用機制,復吸的易感性受基因和環境的共同影響。對吸毒者出院後短期重新吸毒相當多的狀況,長期的康復治療和善後照顧對防止復吸、消除心理依賴很有必要。加強康復機構的建設是當務之急。精神衛生工作者對毒品依賴的遺傳學、發生機制、臨床分型及相應的治療處理措施均應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