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熱熏灼,迫血妄行與氣不攝血,血溢脈外為主要病機,在火熱之中有實火、虛火之分,在氣虛之中有氣虛及氣損及陽之別,外邪侵襲,郁而化熱,熱伏血分迫血妄行,發為紫癜,熱毒不解,傳里入胃,胃熱灼盛迫血妄行則便血,熱結膀胱,灼傷脈絡則尿血。血證,凡由多種原因引起火熱熏灼或氣虛不攝,致使血液不循常道,或上溢於口鼻諸竅,或下泄於前後二陰,或滲出於肌膚所形成的疾患,統稱為血證。也就是說,非生理性的出血性疾患,稱為血證。在古代醫籍中,亦稱為血病或失血。

火熱熏灼的原因

1.感受外邪:外邪侵襲、損傷脈絡而引起出血,其中以感受熱邪所致者為多。如風、熱、燥邪損傷上部脈絡,則引起衄血、咳血、吐血;熱邪或濕熱損傷下部脈絡,則引起尿血、便血。

2.情志過極憂思惱怒過度,肝氣鬱結化火,肝火上逆犯肺則引起衄血、咳血;肝火橫逆犯胃則引起吐血。

3.飲食不節飲酒過多以及過食辛辣厚味,或滋生濕熱,熱傷脈絡,引起衄血、吐血、便血;或損傷脾胃,脾胃虛衰,血失統攝,而引起吐血、便血。

4.勞倦過度心主神明,神勞傷心;脾主肌肉,體勞傷脾;腎主藏精,房勞傷腎。勞倦過度會導致心、脾、腎氣陰的損傷。若損傷於氣,則氣虛不能攝血,以致血液外溢而形成衄血、吐血、便血、紫斑;若損傷於陰,則陰盛火旺,迫血妄行而致衄血、尿血、紫斑。

5.久病或熱病之後久病或熱病導致血證的機理主要有三個面:久病或熱病使陰精傷耗,以致陰虛火旺,迫血妄行而致出血;久病或熱病使正氣虧損,氣虛不攝,血溢脈外而致出血;久病人絡,使血脈瘀阻,血行不暢,血不循經而致出血。

火熱熏灼的診斷

血證具有明顯的證候特徵,即表現血液或從口、鼻,或從尿道、肛門,或從肌膚而外溢。出血既是一個常見的癥狀,又是一個常見的體征,患者及家屬一般均對此高度重視,常能做到快速求醫診治。

血證以出血為突出表現,隨其病因、病位的不同,而表現為鼻衄衄、齒衄、咳血、吐血、便血、尿血、紫斑等。隨病情輕重及原有疾病的不同,則有出血量或少或多、病程或短或長及伴隨癥狀等的不同。與出血同時出現的癥狀及體征,以火熱亢盛、陰虛火旺及正氣虧虛證候為多見,所以掌握這三種證候的特徵,對於血證的辨證論治具有重要意義

火熱熏灼的鑒別診斷

鼻衄:凡血自鼻道外溢而非因外傷、倒經所致者,均可診斷為鼻衄。

齒衄:血自齒齦或齒縫外溢,且排除外傷所致者,即可診斷為齒衄。

血證具有明顯的證候特徵,即表現血液或從口、鼻,或從尿道、肛門,或從肌膚而外溢。出血既是一個常見的癥狀,又是一個常見的體征,患者及家屬一般均對此高度重視,常能做到快速求醫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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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證以出血為突出表現,隨其病因、病位的不同,而表現為鼻衄衄、齒衄、咳血、吐血、便血、尿血、紫斑等。隨病情輕重及原有疾病的不同,則有出血量或少或多、病程或短或長及伴隨癥狀等的不同。與出血同時出現的癥狀及體征,以火熱亢盛、陰虛火旺及正氣虧虛證候為多見,所以掌握這三種證候的特徵,對於血證的辨證論治具有重要意義

火熱熏灼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治療血證,應針對各種血證的病因病機及損傷臟腑的不同,結合證候虛實及病情輕重而辨證論治。《景岳全書.血證》說:「凡治血證,須知其要,而血動之由,惟火惟氣耳。故察火者但察其有火無火,察氣者但察其氣虛氣實。知此四者而得其所以,則治血之法無餘義矣。」概而言之,對血證的治療可歸納為治火、治氣、治血三個原則。

1.治火火熱熏灼,損傷脈絡,是血證最常見的病機,應根據證候虛實的不同,實火當清熱瀉火,虛火當滋陰降火。並應結合受病臟腑的不同,分別選用適當的方葯。

2.治氣氣為血帥,氣能統血,血與氣密切相關,故《醫貫.血症論》說:「血隨乎氣,治血必先理氣。」對實證當清氣降氣,虛證當補氣益氣。

3.治血《血證論.吐血》說:「存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要達到治血的目的,最主要的是根據各種證候的病因病機進行辨證論治,其中包括適當地選用涼血止血、收斂止血或活血止血的方葯。

參看

  • 肝火眩暈
  • 肝火犯肺
  • 痰火擾心
  • 心火上炎
  • 其它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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