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繩索狀物環繞頸部,用手或其他機械力,使該物在頸部絞緊,引起頸部軟組織的損傷並伴有嚴重缺氧,甚至窒息而死亡。此種死亡稱為勒死或絞死。
(一)發病原因
常由於他殺,也有因精神因素而自殺所致者。
(二)發病機制
勒死與縊死的死亡機制基本相似,兩者都是藉助於繩索持續性壓迫頸部呼吸道和血管,引起腦循環和呼吸功能嚴重障礙,致機體嚴重缺氧窒息死亡;或通過刺激頸動脈竇、迷走神經反射性引起呼吸心跳驟停而死亡。所不同的是,兩者機械作用力的方式、大小和作用部位不一。近年認為:靜脈受壓在勒傷致死中可能起重要作用。
單純性勒傷,除頸部受傷的局部遺留有皮膚擦傷,皮下淤血,皮膚青紫,勒傷再大可出現索溝外,臨床並無其他特殊表現,但勒傷常可因缺氧而死亡。勒傷一般有下列特徵:
1.受傷史 勒傷如未導致死亡,傷員可提供受傷史。多為他殺,自殺少見,根據其絞勒的手段和方式可鑒別兩者。
2.頸部索溝 索溝常位於甲狀軟骨或其以下部位,很少位於甲狀軟骨上方,即較縊死位置低。索溝一般呈水平環形,深度均勻,其顏色與繩索質地有關。粗糙而堅硬的繩索絞勒,常伴有表皮剝脫,皮下出血,顏色為褐色或深褐色。
3.顏面部徵象 扼勒時頸靜脈淤血,壓力升高,小靜脈可破裂出血,形成結膜下出血斑,但勒死者顏面部多呈紫紺、腫脹,且多伴點狀出血,眼球向外微突,舌尖外露等。
4.聲音嘶啞 扼勒引起的喉和聲門上組織水腫,使傷員聲音嘶啞,甚至不能發音,呼吸時可有喉鳴音。喉頭、氣管的出血、水腫可在解除扼勒後一段時間才變得明顯或加重,故在受傷後24h內需密切觀察。
5.吞咽困難 吞咽時疼痛為扼勒後最明顯的癥狀。
6.肺水腫或支氣管肺炎 扼勒至瀕死的傷員,解除扼勒後,最多死於肺水腫、支氣管肺炎或ARDS,其原因可能系誤吸或中樞神經損害。
7.中樞神經損害 扼勒時腦組織缺氧,傷員往往有明顯的中樞神經損害,甚至昏迷。腦缺血缺氧的時間長短決定預後。短者可能完全恢復正常;長者雖扼勒去除。但由於腦實質的損害,腦血流恢復後腦水腫加重。顱內壓上升,反過來又造成腦缺血,形成惡性循環。存活傷員可能遺留精神神經症狀,從健忘症至植物狀態。
8.骨折 甲狀軟骨、環狀軟骨和舌骨均可發生骨折,以甲狀軟骨骨折為多見。若勒頸暴力較大時,頸椎棘突可發生骨折,頸部X線攝片有助診斷。
9.血氣分析 有呼吸困難或發生心臟停搏的傷員,可有呼吸性酸中毒和代謝性酸中毒,應做血氣分析,若傷員血pH值<2時,預後很差。
依據病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及X線檢查,即能確診。
血氣分析:有呼吸困難或發生心臟停搏的傷員,可有呼吸性酸中毒和代謝性酸中毒,應做血氣分析,若傷員血pH值<2時,預後很差。
甲狀軟骨、環狀軟骨和舌骨均可發生骨折,以甲狀軟骨骨折為多見。若勒頸暴力較大時,頸椎棘突可發生骨折,頸部X線攝片有助診斷。
存活傷員可合并健忘症或者植物狀態(植物人)。甲狀環狀軟骨和舌骨均可發生骨折。
(一)治療
儘早急救至關重要:
1.立即解除扼勒 對一過性的,尚未因缺氧而造成窒息者,一經解除壓迫,一般不會造成嚴重損害,無需特殊治療,但需密切觀察24h。
2.立即開放氣道,進行心肺復甦術,靜脈輸注脫水劑。
3.待初步復甦後,應做全面、細緻的體檢及輔助檢查。
4.到有條件醫院進行正規的心肺腦復甦術。
(二)預後
預後取決於扼勒時間長短及力量大小。輕者尚未因缺氧造成窒息者,一般不會造成嚴重損害,而嚴重者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