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外傷所引起的精神障礙常見的有兩類患者。一類以持續的心理功能缺損為主,如記憶障礙;另一類為情緒障礙與無力狀態較為常見,由於癥狀不容易被發現而常被忽視。但可造成持續功能的殘疾。除了器質性因素外,個體的神經類型、素質特點、外傷後的心理社會因素,也在疾病的發生和發展中起一定作用。
急性腦外傷患者可伴有程度不等的意識障礙,從意識模糊直到昏迷。在清醒過程中,可能出現緊張恐懼、興奮不安、言語零亂、定向喪失和恐怖性的幻視等,稱為外傷性譫妄。意識恢復後,常不能回憶起受傷前後的經過,稱為外傷後遺忘。對緊接著受傷以前一段時期內的事件的遺忘稱為逆行性遺忘(retrograde amnesia),在急性期後或間歇一段時期後,患者會出現頭痛、頭暈、對光聲敏感、易疲勞、激惹性增高、注意力渙散、記憶減退、神經過敏、植物神經功能失調等癥狀,一般可持續數月後恢復。少數患者性格上有缺陷或夾雜有社會心理因素者,病情可遷延不愈。
部分嚴重的腦外傷患者可逐漸發展為痴呆綜合征。記憶、理解和判斷能力明顯減退、思維遲鈍、情感淡漠、精神萎靡、缺乏主動性等。有的患者可伴有人格改變,表現為情緒不穩、易激惹、自我控制能力減退、脾氣怪僻、粗暴自私和喪失進取心。人格改變多見於左側半球的損害,特別是累及額葉及顳葉結構的患者。
根據病史和檢查診斷並不困難。腦外傷後必須及早進行治療並訂好長期治療規劃,首先要評定患者軀體和社會功能殘缺的程序,以及了解心理和社會因素,而給予適當處理和心理治療。對外傷後類神經症癥狀可以應用腦復新,對興奮躁動的患者,可短期給奮乃靜或氯丙泰等抗精神病藥物。性格障礙則以行為治療和教育訓練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