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部為身體暴露部位,易引起燒傷,其皮膚較薄弱,組織彈性好,燒傷後易引起外觀畸形及功能障礙,輕者直接影響外貌及頭、頸部功能活動,重者可引起廣泛頦頸胸粘連,並可影響語言、咀嚼、進食、呼吸等功能,嚴重者可影響下頜、頸椎骨組織的發育以致變形。

頸部燒傷的原因

(一)發病原因  大多數人都認為高溫是引起燒傷的唯一原因,然而,某些化學物質和電流也能引起灼傷。皮膚常常只是身體燒傷的一部分,皮下組織也可能被燒傷,甚至沒有皮膚燒傷時,也可能有內部器官燒傷。例如,飲入很燙的液體或腐蝕性的物質(如酸等)能灼傷食管和胃。在建築物火災中,吸入煙或熱空氣,可能造成肺部燒傷。  燒傷的組織可能壞死。組織燒傷時,血管內的液體滲出引起組織水腫。大面積燒傷時,血管滲透性異常,丟失大量液體,可能引起休克(見第24節)。休克時,血壓很低,流到大腦和其他重要器官的血流量減少。  電灼傷是由電流流經身體時產生5000℃以上高溫引起的,有時又稱為電弧燒傷。在電流進入身體的部位,皮膚常常被完全破壞和燒焦(見第278節)。因為接觸帶電體的皮膚電阻很高,大量的電能在那裡轉換成熱量使表面燒傷。大多數電灼傷也嚴重損傷皮下組織,燒傷的範圍和深度各不相同。影響範圍可能比灼傷皮膚的面積大得多。嚴重的電休克可使呼吸暫停、心律不齊,引起危險的心率紊亂。  化學燒傷可由各種刺激性和有毒的化學物質引起,包括強酸、強鹼、苯酚、甲苯(有機溶劑)、芥子氣、磷等。化學燒傷可引起組織壞死並在燒傷後幾小時慢慢擴展。  影響皮膚損傷程度的因素有以下4個:  1.溫度 引起皮膚燒傷的最低溫度為44℃,溫度一時間曲線在45~50℃之間呈線形,而在5l℃以上呈漸進性,在70℃暴露1秒鐘即可引起跨表皮壞死。  2.熱源的性質 乾熱導致組織乾燥和炭化,而濕熱引起非透明凝固;液性浸漬性燒傷比濺潑性者嚴重。強酸可使組織脫水、蛋白沉澱及凝固,一般不起水皰,迅速結痂。強鹼除引起組織脫水和脂肪皂化外,還可形成可溶性鹼性蛋白穿透深層組織。  3.暴露持續時間。  4.皮膚厚度。  (二)發病機制  熱損傷的發病機制包括多種同時發生的病理生理過程,如細胞蛋白質的變性及凝固和酶的失活,前列腺素、激肽、5-羥色胺、組胺、氧基、脂過氧物等化學介質的釋放導致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和水腫。大面積燒傷損害吞噬細胞的吞噬作用和T細胞引起免疫抑制。血液供應的減少可導致相對缺氧和休克。

頸部燒傷的診斷

1.有火焰燒傷或高溫液體燙傷史。  2.燒傷深度的判斷  ⑴Ⅰ度燒傷:傷處皮面紅、腫、痛、熱,無水皰,感覺稍過敏,皮面乾燥,無感染。局部溫度較創周皮面高。  ⑵淺Ⅱ度燒傷:傷處皮面起水皰,去水皰皮後顯露濕潤創面,創底甚紅、水腫,創面過敏、劇痛。局部溫度增高。  ⑶深Ⅱ度燒傷:有水皰但較小,水皰去皮後創面微濕、發白,有時可見有多個紅色小點或細小血管支,水腫較明顯,有疼痛,但創面感覺較遲鈍。局部溫度略低,拔毛試驗陽性。  ⑷Ⅲ度燒傷:傷部皮面蒼白或焦黃、炭化,表面乾燥,有皮革樣感,可見有栓塞的大靜脈支。疼痛消失,傷面感覺遲鈍。傷部發涼。拔毛試驗陰性。

頸部燒傷的鑒別診斷

頸部有擦傷痕迹或腫脹:頸部有擦傷痕迹或腫脹是頸動脈創傷性栓塞的癥狀之一。頸總動脈是頭頸部的主要動脈干,在甲狀軟骨上緣分支為頸內動脈和頸外動脈。創傷性栓塞的發病率以頸內動脈較高。因頸內動脈主要為腦和視器供給血液,故栓塞後果較嚴重。頸內動脈栓塞可發生於其頸段、岩骨段、海綿竇段或床突上段。據70例的分析,發生於頸段者佔85%,岩骨段佔10%。頸內動脈栓塞多發生在頸部挫傷後,患者可有短暫性大腦缺血性發作,隨後出現神經系統病徵,此為頸內動脈栓塞的特徵。解除血管痙攣和抗凝血治療,可控制血栓發展。必要時行頸內動脈取栓手術。

1.有火焰燒傷或高溫液體燙傷史。  2.燒傷深度的判斷  ⑴Ⅰ度燒傷:傷處皮面紅、腫、痛、熱,無水皰,感覺稍過敏,皮面乾燥,無感染。局部溫度較創周皮面高。  ⑵淺Ⅱ度燒傷:傷處皮面起水皰,去水皰皮後顯露濕潤創面,創底甚紅、水腫,創面過敏、劇痛。局部溫度增高。  ⑶深Ⅱ度燒傷:有水皰但較小,水皰去皮後創面微濕、發白,有時可見有多個紅色小點或細小血管支,水腫較明顯,有疼痛,但創面感覺較遲鈍。局部溫度略低,拔毛試驗陽性。  ⑷Ⅲ度燒傷:傷部皮面蒼白或焦黃、炭化,表面乾燥,有皮革樣感,可見有栓塞的大靜脈支。疼痛消失,傷面感覺遲鈍。傷部發涼。拔毛試驗陰性。

頸部燒傷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燒傷是火災中較常見的創傷之一,它不僅會使皮膚損傷,而且還可深達肌肉骨骼,嚴重者能引起一系列的全身變化,如休克、感染等。燒傷現場急救是否正確及時,護送方法和時機是否得當,直接關係著傷員的安全。因此,傷後應迅速脫離致傷源,並進行必要的緊急救治,這是現場搶救的基本原則。  一、迅速消除致傷源  滅火戰鬥中出現燒傷情況一般有:火焰燒傷;液體、氣體、固體等高溫燙傷;化學燒傷;電燒傷等。任何致傷從接觸人體到造成損傷,均有一個過程,只是時間的長短不一而已。因此,現場搶救要爭取時間,常用方法如下:  1.當衣物著火時應迅速脫去;或就地卧倒打滾壓滅、或用各種物體撲蓋滅火,最有效是用大量的水滅火。切忌站立喊叫或奔跑呼救,以防頭面部及呼吸道吸入火焰損傷。  2.當氣體、固體燙傷時,應迅速離開致傷環境。  3.當化學物質接觸皮膚後(常見的有酸、碱、磷等),其致傷作用與這些化學物質的濃度和作用時間成正比關係。故受傷後應首先將浸有化學物質的衣服迅速脫去,並用大量水沖洗,以達到稀釋和清除創面上的化學物質。磷燒傷應迅速脫去染磷的衣服並用大量水沖洗創面,或將創面浸泡在水中隔絕空氣並洗去磷粒。如無大量水沖洗,可以用多層濕布包紮創面,使磷與空氣隔絕防止磷繼續燃燒加重損傷。禁用含油質敷料包紮,以免增加磷的溶解和吸收。  4. 當觸電後應立即關閉電源,將傷員轉移至通風處,鬆開衣服。檢查發現呼吸停止時,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跳動時,施行胸外按壓,呼吸心臟均停止時,同時進行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壓,並及時送附近醫院進一步搶救。  二、現場簡單醫療急救  1.若被熱力燒傷後應立即用冷水或冰水濕敷或浸泡傷區,可以減輕燒傷創面深度並有明顯止痛效果。在寒冷環境中進行冷療時須注意傷病員保暖和防凍。  2.無論何種原因使燒傷合并其他損傷,如嚴重車禍、爆炸事故時燒傷同時合并有骨折、腦外傷、氣胸或腹部臟器損傷,均應按外傷急救原則作相應的緊急處理。如用急救包填塞包紮開放性氣胸,制止大出血,簡單固定骨折等,再送附近醫院處理。  3.傷員脫離事故現場後應注意對燒傷創面的保護,防止再次污染。另外創面一般不塗有顏色的藥物(如紅汞、紫藥水等),以免影響後續治療中對燒傷創面深度的判斷和清創。對淺度燒傷的水皰一般不予清除,大水皰僅作低位剪破引流,保留泡皮的完整性,起到保護創面的作用。  4.燒傷後傷病員多有不同程度的疼痛和躁動,應給予適當的鎮靜、止痛。  5.燒傷病人在傷後2天內,由於毛細血管滲出的加劇,導致血容量不足。燒傷面積超過一半的病人,應立即輸液治療,因為休克很快就會發生。無條件輸液治療時應口服含鹽飲料,不宜單純喝大量白開水,以免發生水中毒。  6. 如遇嚴重燒傷者應立即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參看

  • 頸部血管損傷
  • 燒傷
  • 頸部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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