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指肌無力癥狀突然加重,出現呼吸肌、吞咽肌進行性無力或麻痹,而危及生命者。
【治療措施】
肌無力危象:
甲基硫酸新斯的明1-2mg肌注或0.5-1mg V.D,日總量6mg。
膽碱能危象:
立即停用抗膽碱酯酶葯,阿托品0.5-2mg V.D或肌注15-30分鐘可重複至毒蕈碱樣癥狀減輕或消失.對抗煙鹼樣癥狀,解磷定400-500mg加入5%葡萄糖或生理鹽水中靜滴,直至肌肉鬆弛。
反拗危象:
停用一切抗膽碱酯酶葯至少3天後從原藥量的半量開始給葯,同時改用或並用激素。
【臨床表現】
根據誘發危象病因不同。而分為:
1.肌無力危象:
即新斯的明不足危象,常因感染、創傷、減量引起。呼吸肌麻痹、咳痰吞咽無力而危及生命。
2.膽碱能危象:
即新期的明過量危象。除上述肌無力危象外尚有乙醯膽碱蓄積過多癥狀:
①毒蕈碱樣中毒: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瞳孔小、多汗、流涎、氣管分泌物多、心率慢;
②煙鹼樣中毒癥狀:肌肉震顫、痙攣、緊宿感;
③中樞神經癥狀:焦慮、失眠、精神錯亂抽搐等。
3.反拗危象:
難以區別危象性質而又不能用停葯或加大藥物劑量改善癥狀者,多在長期較大劑量治療後發生。
重症肌無力危象1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