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體爆裂骨折又稱為垂直型壓縮性骨折,較少見,多屬不穩定型。由於本型骨折的骨折片易侵入椎管,故截癱的發生率高,應引起注意。
(一)發病原因
多由縱向垂直壓縮暴力所致。
(二)發病機制
由縱向垂直壓縮暴力所致,因此多發生於施工現場及坑道作業時。好發於頸5、6椎體,其次為頸4、7椎體。此時後縱韌帶多同時受損,以致骨折片常突至椎管而傷及脊髓或脊神經根。同時伴有強烈前屈者,其損傷更為嚴重(圖1)。部分病例椎弓同時受累並表現出粉碎性骨折狀,由於前、中、後三柱連續性喪失而有明顯椎節不穩。
1.前柱受累 椎體骨折,纖維環纖維及前縱韌帶斷裂。
2.中柱缺失 椎體後部骨折,後部纖維環破裂及後縱韌帶斷裂。
3.後柱斷裂 後部結構雙側骨折。
除一般頸椎外傷的癥狀外,其主要特徵如下:
1.傷情較重 由於造成這種損傷的暴力較重,且直接作用於頭頂部,因此頸椎受累嚴重,易合并有顱腦傷,並應注意寰樞椎有無伴發傷。
2.癱瘓發生率高 爆裂的骨片易向空虛的椎管方向發生位移而造成脊髓損傷,因此,其癱瘓發生率多在70%左右,有時可高達90%以上,應注意。
3.頸部及上肢癥狀明顯 由於椎體爆裂後後方的小關節也隨之變位,從而造成頸椎椎節的嚴重不穩,以致因脊神經根受壓或受刺激而引起上肢及頸椎局部癥狀,且較一般損傷為重。
1.外傷史 由縱向垂直暴力所致。
2.臨床表現 如前所述,其傷情一般較重,應全面檢查。
3.影像學檢查 根據X線正位及側位片多可確定診斷。在常規X線平片上可顯示棘突間隙呈楔形增寬,椎體亦呈楔形狀,並於椎體下方可有三角形骨塊。其中楔形變嚴重者,多伴有程度不同的脊髓癥狀。對這樣的病例應選用MRI或CT檢查。晚期病例也可選擇脊髓造影(傷後早期不宜選用,但可酌情行CTM檢查)。
除常規正、側位X線平片可顯示骨折及骨折片移位外,體層片、CT或MRI更有利於對損傷範圍、骨折類型、骨折片移位的方向和程度及對脊髓的影響等進行判定。個別病例可行MRI檢查,以明確椎動脈的狀態。
易造成脊髓損傷並發癱瘓,其發生率高達70%~90%以上,亦可並發顱腦損傷。
(一)治療
除一般性急救及治療措施外,應依據以下傷情進行處理。由於其屬於不穩定型骨折,在前柱和中柱遭受破壞的情況下,後柱也易同時受累。因此,既往通過後路固定融合的認識已受到挑戰。因為,後路手術因不易獲得有效的減壓和固定而易使治療失敗,多需附加另外的手術。因此,目前大多數學者主張採取前路減壓+融合+鋼板螺釘固定術。實際上,這種帶有垂直的暴力所致的嚴重不穩定型骨折更需要前路減壓及固定術,而不是後路固定。後路固定失敗的原因主要是:
1.椎體前方骨折使前縱韌帶及纖維環前部纖維與椎間盤斷離(前柱)。
2.椎體向後移位易引起後部纖維環纖維及後縱韌帶破裂(中柱)。
3.如同時伴有雙側關節突關節鬆動、位移,或是椎弓根或雙側椎板骨折,後部穩定性則幾乎完全喪失(後柱)。
反之,當頸椎出現這種Denis三柱損傷時,應當採用前路手術。後路固定僅作為加強,可靠的固定還是前路3個節段的鋼板螺釘或是人工椎體植入。骨質缺
損少者,也可選用Cage植入內固定術,這種手術可以從前方切除損傷的椎間盤,並完成椎體間植骨;術後支具固定3~4周,一般3個月可融合,此時應拍攝屈伸位X線平片以證實融合的可信性。
(1)無脊髓損傷者:宜選用顱骨持續牽引3~5周,而後更換頭-頸-胸石膏固定4~6周。亦可採用Halo支具進行牽引與固定。為使患者早日重返社會,也可選擇手術療法。
(2)伴不完全性脊髓損傷者:在綜合療法(脫水、保持呼吸道通暢等)實施下,先行牽引療法;如神經癥狀明顯減退或消失,按前法處理;如神經癥狀加重、無改善或恢復到一定程度即停滯不前時,應採取前路切骨減壓術,並輔以植骨融合或內固定術。在手術操作時務必小心,切勿使骨片進一步向椎管內移位,以防由不完全性癱瘓轉變成完全性癱瘓。
(3)伴完全性脊髓損傷者:其多屬頸椎完全性損傷,若無更為嚴重的並發傷,應待病情穩定後及早施術(以前路手術為佳),行切除碎骨片、減壓及固定術,並恢復頸椎的穩定,以有利於患者的早期活動、護理及康復。
(4)晚期病例:對椎節失穩者,宜行椎節融合術;其中伴有不完全性脊髓傷的患者,多需行前路切骨減壓及撐開植骨融合術(圖2)。對完全性癱瘓病例,主要是通過根性減壓及上肢手術重建手腕部功能。此外尚應注意防治併發症,除一般併發症外,主要是肺部墜積性肺炎及褥瘡等,應及早加以防治。
(二)預後
其預後明顯較前者差,尤其是頸椎椎管狹窄合并嚴重脊髓損傷的病例,多難以獲得完全恢復。對脊髓橫斷性損傷者,主要是預防併發症、重建上肢功能及進行康復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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